2005年7月18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劳动保障部出台三项措施保护劳动者权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15日说,劳动保障部采取措施,以提高劳动保障依法行政能力,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步正发是在大连召开的全国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上说这番话的。他说,今年以来,劳动保障工作总体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顺利。1-5月,全国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9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4%。社会保险确保发放、推进并轨、扩面征缴、完善试点等工作取得新进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都有大幅增加。
  步正发说,当前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劳动保障立法总体仍比较薄弱;一些用人单位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
  步正发说,这些问题是我国经济转型期劳动保障制度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为此,劳动保障部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在完善年检、日常巡视检查和举报投诉制度的同时,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逐步推行网上投诉举报和动态监控。二是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探索从制度、机制上有效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途径。三是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和监察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初任培训和继续培训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刘羊)